但是人就不一样,有些人在一起时间久了,非但没有感情,还变成了生死仇人。
所以,人与畜牲之间可以走近一些,但人与人之间,还是保持一些距离的好。
也岂非正像她和叶七星的关系?
亭子里的石桌上,放着一壶酒,几碟当地小菜。
本来驿卒已经在驿馆里准备了丰盛的酒菜和舒适柔软的上房,那个胖的冒油的驿丞一双眼晴里都在冒着油光!
叶七星一看到他,就觉得他口袋里的油水应该比脸上的还多。
这种事本来他也懒得管,但心里总还是有点疙瘩。
这些驿丞官不大,油水却是充足。特别是甘凉道上的驿丞更是个肥缺。朝庭每年往返边关的信件,探子,加急文书不下几百起。
叶七星虽然厌恶他们,但也不想得罪他们。虽然那些驿丞们不能把他怎么样,但往饭菜里吐口水,放臭虫的事还是做得出来的!
所以,他到秦亭来坐一坐,看看秦亭河,秦谷的风景,总比看那张油脸让人心情好一点!
酒,只喝了一点点。下弦月挂在天上,照得河上的雾气一片朦胧。 这种对酒赏月的闲心已经很久没有过了。
血玲珑已经过来了,没有说话。就静静的站在秦亭外。
“不早了?”说话的是血玲珑!
“不早了!”
意思就是该入住驿站休息了!
叶七星背着双手,踱出亭子外面,血玲珑默默的拿起披风披在他身上。
五月是仲夏,晚上还是有一些凉意的。
在天水驿,在秦亭,他已经待了三天了。
他在等,除了等血乌鸦的消息,还在等另外一件事!
他有耐心,而且耐心一直都很好!
转过亭子,他负着手,看着月光下的秦河里面映着的波光。对玉玲珑道:“天水是个好地方。”
血玲珑垂首道:“天水确实是个好地方。”
叶七星叹道道:“上古伏羲,先秦非子,大汉李广,盛唐杜少陵都在这里千古留名。这里实在是一个宝地。”
血玲珑道:“你这一次,在天水,是不是也要成就千古名声?”
叶七星笑道:“千古名声实在是不敢想,但是风云际会,既然来了,总要做点事情的。”
血玲珑默然。
叶七星又道:“小玉啊。你跟我应该是十三年了吧?”
血玲珑咬着觜唇,道:“十二年零六个月零八天。”
叶七星停下,转过头看了她一眼,半响,默然道:“你记得这么清楚。”
血玲珑又咬了咬嘴唇,没有做声。
一个女人如果对时间记得太清楚,无外乎一点,那就是在渡日如年。
血玲珑就是这样。每天伴着叶七星这样一个男人。虽然天天在一起,虽然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对方的想法,但都没有说出来。
这种感觉对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不太好。
简直就是种煎熬和折磨。
叶七星像是自言自语,又像是对血玲珑说的:“时间过的是真快。如果在这世上再不留下点什么,恐怕就没有机会了。”
留什么?钱财都带不走,能留传千古的只能是名声了。
叶七星不爱钱。更不好女色。
如果他要爱财的话,家产至少在朱聪之上。
如果他要好色的话,要弄个皇帝后宫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。
血玲珑虽然是个女人,也知道像叶七星这种男人唯一看重的就是声誉,地位。
可是叶七星已经名满天下了,甚至连说书的都坊间在说他的故事,就连小孩子玩游戏的时候都把自己扮成叶七星。
血玲珑实在想不出这个男人还要多大的名气?
难道他真想流传千古?
叶七星沿着小路,向山坡走去,他提高声音:“小玉,这上面有座庙,既然我们到了这里,还是应该去拜一拜菩萨,烧一烧香的。”
说完,他自己也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血玲珑也想笑,最后她还是忍住了。
她笑起来本来属于很美,很迷人的那种。自从遇到叶七星之后,她就很少笑了。
她变的异常的冷静与从容。
血玲珑道:“好。庙里有菩萨更好,最好不要遇到鬼!”
叶七星笑道:“我这个人一向是遇神烧香,遇鬼化符,遇到菩萨我就让他给你配一段好姻缘,嫁一个好人家,然后给你生上七八上十个儿子。”
他觉得这实在是一个好主意,有趣的好主意!
血玲珑的脸居然有些发烧,幸好,夜色中,叶七星也看不出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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